“Froggy
plays in the band” 是我家弟弟恩臨近日的最愛。
Froggy
系列有十多本,我們家中有三本,包括 “Froggy
goes to school”,“Froggy plays in
the band” 和 “Froggy plays
soccer” 。 Froggy 系列的主人翁是隻小青蛙 Froggy,大概是小學生的年紀,是個好奇、貪玩、直率,有點小聰明,有時會懶惰,有時會闖禍的小青蛙。故事內容都是圍繞著小青蛙的日常生活,主角造型並不典型可愛,圖畫不算漂亮,甚至有點醜,但仍能深得孩子喜愛,我認為首先是主角設定理想。
除了少數特別乖巧聽話的小朋友外,普遍的孩子也是好奇、貪玩,有時懶惰有時闖禍的。即是讀者本人不是這類型,他身邊也總有一個這樣的朋友。孩子閱讀時的代入感也就比較強。第二是內容生活化,講述上學第一天的憂慮、足球比賽的點滴,都是孩子能夠理解的。有了親切的主角,生活化的內容,還需要多一點點……才足以令故事書突圍而出。這一點點,你認為是什麼?“Froggy
plays in the band” 或許可以告訴你!
“Froggy plays in
the band” 講述Froggy 看見公告:學校招募同學自組步操樂隊參賽,參加者有機會獲得大獎。 Froggy 被大獎吸引,呼朋喚友,組了一隊雜牌軍,書中稱為 “Ragtag
Band” 。這隊雜牌軍,天天一起練習,希望獲獎,但比賽的時候卻出了亂子,究竟他們能否得獎?
描述樂隊吹奏樂器時,作者加上聲效,來突顯樂隊之間沒有協調的嘈雜聲。孩子讀起來,就像自己真的聽到樂隊在吹奏。:
“Honk, Ka-boom,
Ting-a-ling, Tweedle-dee, Clash”
(樂器依次為:色士風、鼓、三角鈴、牧童笛和銅鈸)
及後一個青蛙女孩想加入,她不會樂器,但只會把棒子拋到空中再伸手在背後接回,接棒的時候,青蛙女也加上一下聲效—“Ta-da” ,聽起來好像真的很厲害。
從這裡不難看到,作者擅長把聲音融入文字。系列的其中一個特色,是爸媽叫
Froggy 時候的口吻。每次Froggy 的爸媽叫兒子,也會出現大階粗字體的
“F R R R O O G G Y
Y”
英文字串法明顯是錯的,但讀者立刻心領神會爸媽大叫兼拉長發音的神態。父母好像都喜歡這樣叫孩子,好像輕聲點、短一點孩子便聽不到似的。Froggy也不甘示弱,回應一句 “Wha-a-a-a
t?” 也是拉長發音,像在不耐煩的告訴爸媽:「又乜嘢呀?」。恩臨每次讀起來,也聲演得非常神似。
此外,作者在每個故事中,也會加插一句口號,讓孩子有事可做,喊喊口號。像書中老師Miss Martin 指導樂隊成員步操的時候,提他們要記著:
Don’t
look left.
Don’t
look right.
Don’t
stop for ANYTHING.
口號喊得順口了,有時也很有用。一次哥哥在街上不斷回頭跟我們說話,後來一頭撞到燈柱上,「哇!」的一聲過後,大家都想到: Don’t look
left. Don’t look right.
最後想分享一段作者幽默之作。幼小的讀者可能未能理解幽默,但如果伴讀的成人能解說一番,當孩子領會到文字深層意義時,他的理解力便更上一層樓,向專業級讀者又邁進了一步。該段文字是這樣的:
Froggy 在練習色士風,爸爸在樓下聽電話,覺得太吵了,便喊到:
“F
R R R O O G G Y Y”
Froggy 回應說:
“Wha-a-a-a t?”
爸爸:
“Quiet
please. I am on the phone.”
Froggy:
“I am on the
phone, too.”
“The Saxophone. Honk”
乍看之下,沒什麼特別。再細讀,你會發現Froggy 和爸爸「玩食字」。你在用
phone (電話)
,我也在用phone 啊
(但那是色士風)!
原來一本書成功與否,除了角色設定,內容定位外,小趣味也很重要。讓孩子讀得過癮,這書便能突圍而出,不被淹沒在書海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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